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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强化措施,力促“第一书记”有为有位
2017-07-27 21:23:00    来源:中宁党建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7-07-27 21:23:00

  中宁县不断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确保第一书记能够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在扶贫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成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领头雁”。

  人员选派“精”。按照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的不派、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不派、身体素质不过硬的不派的“三不”原则和 “尊重意愿、坚持标准、优中选强”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的方式,从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干部、后备干部中选派了23名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或有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全县3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选派第一书记全覆盖。

  结对帮扶“准”。在第一书记挂职安排上,体现了“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作用发挥、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标准,注重把部门特点、工作优势、干部特长等与所驻村实际相结合的选派方式,尽可能把第一书记安排到最能够发挥作用的村任职,并将第一书记派驻村与单位联系帮扶点相统一,使部门的资源优势能够转化为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的优势,让第一书记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娘家”单位支援力度更加大,作用发挥也更加充分。

  工作机制“实”。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对第一书记进行培训,让第一书记明白下到基层“做什么、怎么做”,确保作用发挥。各部门“一把手”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到驻点村调研指导一次,协调解决驻村第一书记和所驻村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所驻村乡镇、村党组织为驻村第一书记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并协助驻村干部开展调研,掌握村情民意,为第一书记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管理考核“严”,实现有为有位。制定下发了《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及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暂行管理办法》《关于新一轮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完善帮扶职责、考勤管理、纪律约束、督查通报等制度,为第一书记找准自身定位,进入工作状态,扎实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时对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情况与驻村第一书记考核结合起来,建立第一书记管理考核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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