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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宁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就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重申,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从严控制借调范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临时借调工作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借调工作人员,应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
从严规范审批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必须在借入、借出单位充分沟通、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从严控制人数和时间。严格控制借调人数,原则上编制在30人以下的,借调人数不超过1名;编制在30人以上的,借调人数不超过2名。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借调期满后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丁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