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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连续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人员的公示公告
2015-10-28 11:39:00    来源:中宁党建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5-10-28 11:39:00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宁党办〔2009〕9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各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全县新增2名连续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合享受奖励补贴政策。为全面了解掌握拟享受奖励补贴人员的任职、奖励、计划生育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拟享受奖励补贴的耿占顺、肖自明2名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耿占顺,男,1960年2月出生,1993年2月至今担任中宁县新堡镇刘营村村委会主任。2015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2.肖自明,男,1960年12月出生,1995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中宁县新堡镇肖闸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12年11月,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县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5-5036408。来信请寄:中宁县委组织部(中宁县行政中心422室,邮编:7551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了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拟享受奖励补贴人员资格。

  中共中宁县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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